环球观焦点:丹阳法院审结一起假冒注册商标罪案,被判刑三年二个月

2023-04-25 23:10:42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4月24日,丹阳法院发布该院行政庭近日审结的一起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

庭审

2020年11月至2022年8月间,被告人周某、陈某为非法获利,在未经圣象地板商标注册人授权许可的情况下,从浙江湖州市购买无品牌地板后,将上述商标标识加工到木地板产品上再向他人销售,销售额共计220余万元。经鉴定,公安机关扣押的带有上述商标标识的地板均系假冒产品。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陈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据此,依法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十万元;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扣押的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地板、包装、标贴等由暂存机关予以销毁。

被告人周某、陈某在法庭陈述中均表示自己认罪悔罪,并当庭表示服判。

主审法官表示,注册商标是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对象,知名商标品牌凝聚了商标权利人长期经营积累的信誉,也象征了品牌商品的服务和质量。本案中,圣象地板具有较高知名度,假冒注册商标的犯罪分子为追求利润,生产假冒该公司注册商标的地板并进行销售,不仅侵害商标权利人的商标专用权,也严重破坏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应当予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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