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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浙江台州市政府官网日前公开的消息,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答复有关“开展房票跨区域使用调研”的建议时指出,为进一步满足被征收人多样化住房需求,该局于今年4月份对房票跨区域使用情况开展了专项调研。从调研情况看,受各地宏观经济形势和房地产市场发展不均衡、区域差异较大等因素影响,实施房票跨区域使用极可能造成房票单向流动,不利于各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台州市住建局介绍,2022年以来,台州市大力推进房票安置,取得一定成效。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已发放房票4618张,使用房票购房4304套;其中今年以来已发放房票1541张,使用房票购房1578套。各县(市、区)均已出台房票安置政策,并在实践中不断优化完善。
以台州市椒江区的《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办法(试行)》为例,“房票”价值主要包括被征收房屋基础补偿金、货币补偿额外奖励、“房票”补贴。具体来说,被征收房屋基础补偿金包括被征收房屋评估补偿价值、室内装修补偿费、搬迁费、十二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货币补偿奖励、按时签腾奖励。其中,货币补偿额外奖励具体为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18%的奖励金额。“房票”补贴具体为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2%的补贴金额。被征收人可以持“房票”从区人民政府建立的“房票”安置楼盘目录库中挑选一手住宅商品房。
“房屋征收补偿方式主要有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两种,房票安置则进一步丰富了征收补偿方式,能更充分满足被征收人对居住需求多样性和灵活性的选择。”台州市住建局此次答复称,房票价值往往高于产权调换安置房市场价值和货币补偿价值。如黄岩区在市场化实物安置结算区片价的基础上再给予25%补贴;路桥区在市场化安置补偿标准基础上再给予房票补贴,房票补贴包括市场化安置补贴(市场化安置补偿标准的20%)、提前购房补贴、地下车位补贴(5万元/个)三部分。
另外,临海市对自房票出具之日起4个月内、第5-8个月内、第9-12个月内购房的,分别一次性给予票面购房使用部分金额4%、3%、2%的奖励;玉环市对自出具房票之日起3个月内、第4-6个月内、第7-12个月内兑付的,按房屋成交计税价格的0.8%、0.5%、0.3%一次性给予购房补贴。在税费减免方面,对选择房票安置的,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4号)有关规定,享受契税减免。
对于下一步工作,台州市住建局表示,我市将加大城市有机更新改造力度,并在拆迁安置工作中继续大力推行房票安置。各地将进一步加强房源管理,有序安排住宅用地出让,优先安排优质地块入市,改善区域供地结构,确保更多优质房源纳入房源库,持续丰富房源类型和数量。进一步优化房票管理,规范房票发放、使用、结算等全流程管理,加强房票兑付资金保障,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