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N号房”事件早前轰动国际社会。据香港《星岛日报》“东网”等港媒5月13日报道,有港媒爆料香港出现疑似同类事件,香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邱腾华今日(13日)书面回复香港立法会议员称,警方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已跟进调查,并已要求相关的社交媒体删除群组及内容。
香港警方正调查“港版N号房”事件(图片来源:香港“东网”)
报道称,邱腾华今日书面回复香港立法会议员容海恩提问有关有人开设即时通讯群组(称为港版“N号房”)供会员交换不雅视频一事。邱腾华表示,就网上近月有社交媒体群组发布色情及淫亵物品的事件,警方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已跟进调查,并已向相关的社交媒体发出删除群组及内容的要求。调查仍在进行中,现阶段未有任何人士被捕。
邱腾华称,互联网是一个充满大量资讯的公众平台,更可被不法分子利用作为犯案的媒介和工具。为有效防止、打击及侦破这类罪案,警方会进行网上巡逻收集情报,并与内地及海外执法机关交流情报,适时采取联合行动。
至于容海恩提问称,现时有何法例针对透过社交媒体或即时通讯群组发布淫亵及不雅物品的罪行?邱腾华表示,根据相关条例,任何人如在香港发布淫亵物品,不论是否知道该物品是淫亵物品,均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罚款100万港元及监禁3年。如相关社交媒体或即时通讯群组的伺服器设于香港,亦受规管。另外,任何人发布儿童色情物品均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罚款200万港元及监禁8年